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

理所當然2019/12/13



   『明、後兩天要練功喔!』團體裡帶了一半人出遊的教練在群組上交代著。正巧是輪我帶操的周五,不敢怠慢天未亮的一早到場地,只見教授與玉女,就如此大大的場地裡只有我們三人練功,感覺是特別,練到《腎俞功》時老師加入。
    認真練功的四人練到一半,來了位先生跟著做,行為舉止怪怪,此時想想在這天要亮未亮的早晨,還好有男生教授在啊!要不然怪嚇人的。最後這位怪怪的先生在我們的右前方扭了扭屁股離開。
    有課的教授幫我門錄影,放群組給大家、教練交代。自己有乖乖地聽話練功、帶操覺得安心。團體因為教練的以身做則,給了大家好榜樣,讓團體大家的關係是緊密的,這件事是讓人感到溫馨。
    那天學習『理所當然』有意思! 所謂『理所當然』就是說不用證據,連想都不用想,我們就是如此認為。我們把什麼東西視為『理所當然』,別人也會如我們一樣的視我們認為『理所當然』的東西為『理所當然』嗎? 可以好好思維一下。
    我們是可以用 『理所當然』來檢視我們的信念,我們把什麼東西視為『理所當然』那是會成為我們的信念。有些人把人會健健康康視為『理所當然』,有人卻把人就是會生病視為『理所當然』。
    我們是把身體有《自我療癒》的能力視為『理所當然』,還是有病一定要吃藥打針才會好,視為『理所當然』。把什麼樣的觀念視為『理所當然』,可以好好的問一下自己。如果它是會成為我們的信念,這信念會成為實像,那我們真的要好好思維,我們認為的『理所當然』。
  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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