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7月4日 星期一

人生幸福課題 2016/07/05


    
所有哲學家都同意,人生最大的事就是尋找幸福,人活著都會有很多的期待,當期待落空,是會有某種程度心理的空缺,任何期待沒得到滿足,都會造成心理的遺憾。沒有愛的人,越是愛追求財富,反而是有愛的人不一定會如此認真去追求財富。所以到底是錢可以換來幸福,還是因為不幸福所以拼命去追求錢這件事,可以好好靜下來問問自己,我們自己是屬於哪一種。這是彭明輝教授的一場演說。
演說中說到幸福人生要有的六種能力有
Ø  賺錢養活自己跟家人的能力。
Ø  實現自我,充實人生意義的能力(奉獻自己的能力,為更好的世界而努力。)
Ø  愛人與被愛的能力。
Ø  從大自然與人文、歷史獲得愉悅、滿足的能力。
Ø  解脫煩惱痛苦(節制慾望、看遠慾望)的能力。
Ø  與命運共處的能力。(接納自己的優缺點、接納自己的不幸遭遇。)

    以前的社會因為貧窮,會很單純的去賺錢養活自己跟家人,很容易快樂。但除此外,人還會有渴望追求自我,找到自我實現的目標,會去尋找一種方式,讓自己覺得活著是值得。
    從小我們是被大人期待,讀書要好;做更有名的人;要在掌聲裡;活在別人的期待裡。甚至有人會說,讀醫學院是爸爸決定的,結婚是媽媽決定的,生幾個孩子是太太決定的,從來都不知道自己要什麼,這樣的人生是值得的嘛!
    錢是買不到愛的,愛是人基本的需要,跟吃飽穿暖一樣重要。很多人的財富,是要彌補心靈的空虛,有了錢就代表有了一切嗎? 錢可以買到很多快樂。但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的,我們可以去想一想跟了解這買不到的,是可有可無,還是不可或缺的東西。
    人需要錢,因為錢可以追求快樂,那快樂又有多少種? 每個年代的人對快樂的定義會有不一樣,五年級的人,覺得早餐,稀飯配油條就很快樂,這是現在的年輕人無法想像理解的事。
    小時候我們的快樂,是很容易滿足的,跟三五好友一起爬樹,會快樂;跟同學玩鬼捉人,會快樂,那不是在物質的基礎上。由此可知快樂是不一定要靠物質。再說說有錢人每天上餐廳吃飯,一天吃上海菜,一天吃浙江菜,如此就會快樂了嘛! 其實不是如此說,而是要說那快樂裡,包括跟家人或朋友在一起的快樂,而非只是吃菜的快樂。所以快樂是可以借用物質做媒介。
    有人可以從大自然得到快樂;有人可以從閱讀得到快樂的人;有人可以從創作得到快樂,這是不用太多的物質來堆砌。人生有所謂更好的快樂,或是說有更高層次,高持久的滿足。快樂跟滿足不一樣,快樂不代表滿足,滿足比快樂更持久。
    人很多的煩惱不靠智慧是不可能解決的,我們要有處理自己煩腦跟痛苦的能力,這不是有錢就可以解決的事,只要有這種能力,是可以幸福很久。人生難免會碰到不喜歡的事;難過的事;痛苦的事,要有能力跟它相處。
   一個人所擁有的金錢,不可以操過他所擁有的智慧,一但錢比我們的智慧還多,容易會用不理智的方式來使用它。當錢夠用後,要好好想想剩下的時間精力,我們要花在哪裡。
    學著做有智慧的事,幸福滿足的事,如此可以得到真正快樂。是學習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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